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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经济纠纷律师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5-12-01      点击次数:14

    当事人上诉之后,代理律师只能在《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中规定的三个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法律要点中寻找突破口。二、本案基本情况1、诉讼双方是多年的好友,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极其频繁,并存在多种性质,即有借款,也有投资款,还有平时购物游玩而临时形成的垫款,当然还有利息的还款。2、因为双方是朋友关系,所以双方之间的诸多经济往来没有签署法律文件,借款也没有出具借条或收条之类的有效法律文件。后来基于各种原因,被告不不归还利息,还以实际没有借款行为进行狡辩。3、原告委托其他律师依法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19)沪0110民初19860号),原告委托原来的代理律师上诉二审,二审仍然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20)沪02民终1427号)。三、吴剑勇律师重新代理1、吴剑勇接手本案之后,重新整理证据,整合起诉所主张的法律基础,重新进行了一审、二审诉讼,后经过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撤消原审判决,并直接改判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吴剑勇律师在本案二审成功的要点,主要是能够基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充分利分一审法院对证据分析的逻辑错误及矛盾。吴剑勇,上海经济案件律师,法律问题的终结者。杨浦区经济纠纷律师费标准

    但双方对的用途或性质没有签订或书写过任何书面的材料,双方对的用途及性质又各持一词时怎么办?该如何分辨区别其法律性质,是不是如果无法查清到底是民间借贷还是委托投资,出借人或出资人则无权要求返还呢?或者,交付的一方为了规避投资失败的法律风险,起诉的时候按民间借贷主张权利,但被告抗辩是委托投资,并且投资失败全部亏损。如果委托投资发生亏损,是不是所有的委托投资项目所造成的损失都由出资人承担呢?是不是接受的一方都可以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不需要向出资人返还任何呢?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是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案号为(2022)鲁0303民初5684号案件的基本事实及法院审理后的判决结果。四.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原告向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3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2年3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原告起诉时主张的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系同事关系,自2021年10月29日起,被告以还款、“万无一失”等承诺多次从原告处借款,其中,2022年1月23日、1月25日、1月30日被告共向原告借款3500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上海经济纠纷律师咨询在经济法律的海洋中,吴剑勇律师是您的航标灯。

    基本上采纳了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的代理意见,总体意见认为本诉与反诉是基于同一个法律事实,如果不受理反诉要求被告另案起诉的,则会导致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即认为本案应该受理反诉,故此作出了(2021)沪02民终1197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撤销原判发回审理。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主要的审理观点,法院认为,被告公司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要求本诉原告返还多退回的投资款及利息损失,一审法院对此以“因本案诉讼主体与反诉诉讼主体并不完全一致”为由,作出“对该反诉不予受理,告知公司另案诉讼”的处理。同时,一审法院针对原告要求判令被告返还投资款,以经本院释明,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对合伙项目进行司法审计,且被告是项目的实际经营人,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项目存在亏损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推定合伙项目不存在亏损为由,判决被告公司返还投资余款,二审法院认为该项判决结果违反了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7条规定的“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如果被告公司另案主张上述权利,则将“构成重复起诉”,故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属于涉案基本事实未予查清。

    法律焦点1、法院司法查封的财产是否可以随意转移变卖,如果私自处理司法查封的财产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2、司法查封财产被私自处理之后,财产保全申请人或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否有新的途径或方式争取新的权利救济方法,是否可以追加共同责任人来承担执行赔偿责任?案件基本情况1、被告上海祁化实业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采购合同,向原告采购化工原料,原告供货结束之后被告长期拖欠货款不予结算。原告委托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依法起诉被告上海祁化实业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赔偿违约金及利息损失共计大约120万元。2、上海市青浦区法院依法审理之后作出了民事判决书、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上海祁化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赔偿金、利息共计大约。3、判决书生效之后,吴剑勇律师继续为原告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律师的协助下,青浦区法院对被告上海祁化实业有限公司的一批化工原料实施了司法查封,查封过程中法官在现场张贴了查封封条、进行了查封物品登记,并进行了拍照、录像等法定程序。4、青浦法院司法查封大约一个星期之后,原告再次到现场查看查封货物时发现,查封现场的货物全部不翼而飞、全部被非法转移。吴剑勇律师,经济律师事务代理的领航者。

    被告程某正是利用诉讼双方之间存在大量的往来的转账及流转来混淆事实。一审法院也正是因为没有借条、借据、收条等有效的法律凭证,无法直接证明汤某向程某借款的基本事实,无法证明诉讼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后被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程某败诉了。原告程某委托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上诉到中级法院之后,中级法院经过重新对诉讼双方全部证据及抗辩意见进行审查,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重新改判,直接判决汤某向程某返还借款及利息,终得到了合法的,没有造成借款的损失。虽然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原告程某胜诉,但本案的教训却值得注意,不论是基于朋友还亲戚,建议借款时都应该出具借条等有效的借款凭证。二、一审法院判决的理由本案由上海杨浦法院一审审理,杨浦法院审理认为的主要观点大致如下: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具有借贷合意及出借钱款的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虽然有银行的转账流水为证,双方对钱款往来本身没有异议,争议焦点为转账是否达成借贷合意,原告程某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杨浦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且互有几十次、金额高达百万元的转账行为,在无借条等明确借款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经济律师事务代理,吴剑勇律师让您省心省力。青浦区经济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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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反诉的当事人只要没有突破本诉的原被告主体就可以,所以公司做为反诉人,单独对本诉的原告提出反诉,属于本诉当事人的范围,符合该条司法解释。并且、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3条第二款规定,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本案原告起诉要求返还剩余的投资款,而被告公司认为已超额返还投资款,因此反诉要求退回多返还的投资款,本案的本诉起诉与公司的反诉请求,都是基于同一个合伙行为,明显是基于相同的法律关系,并具有因果关系,一审法院不受理反诉明显不符合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3条、二款的规定。本案是合伙投资,法院立案的案由也是合伙**,应该以合伙体终的盈亏结余资产作为退伙分配时的基本财务数据,在原告未承担申请司法审计的举证责任,如果不受理反诉,则会导致法院无法处理原告应该向被告返还多退回的投资款,被告也就无法针对自己的反诉主张为前提条件申请司法审计,另案起诉基于相同的法律关系及相同的合伙事实将会导致一案两审,构成重复起诉及重复诉讼的法律后果。四、二审法院审理要点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受理之后。杨浦区经济纠纷律师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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